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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标识的主要表现形式
  • 嘉标网   www.jiabiaow.com   2021-02-24

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标识的主要表现形式:

1、不规范使用注册标记。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是由商标注册人自行选择的一项权利,但法律同时规定,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上标明注册标记的,就应当将注册标记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和(R外加○)。当前,许多企业仍存在着随意使用注册标记的行为,如有的企业®标注在商标中间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在实践中,我们还看到有的商标上标有TM的字样,虽然我国法律没有对“TM”作出规定,在通常情况下TM都是表示该商标已经申请注册,但是尚未取得注册证书。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按照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及其组合图样正确使用,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标志。注册商标标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改变的注册商标标志,已脱离了原核准的使用范围,应视为新的商标,该商标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还要承担法律风险,即可能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或商标侵权行为。对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标志的,商标局有权责令商标所有人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从而导致企业商标专用权效力的提前终止。而商标专用权提前终止,尤其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专用权提前终止,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企业使用注册商标时不应改变注册商标的原样,如果确需改变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江苏丹徒县工具厂(下称丹徒工具厂)“丹工”商标在全国行业中享有很高声誉,重庆某量具公司(下称量具公司)销售假冒“丹工”商标的工具产品,丹徒工具厂遂以商标侵权名义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起诉量具公司。一审法院认为商标侵权成立,判决量具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犯行为。而二审法院却推翻了这项判决,认定商标侵权不成立。这是为什么呢?原来丹徒工具厂所享有的“丹工”商标为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该商标的组合为:一实线梭形图形中有一倒写的“工”字,菱形下有“丹工”二字,再下是丹工二字的拼音大写“DANGONG”。但是丹徒工具厂在其生产的工具产品的外包装和合格证上实际使用的商标中没有丹工二字的拼音大写“DANGONG”,与其注册的“丹工”商标对照,有着明显的区别。二审法院认为这一改变的商标不属于注册商标,不能依法享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不受商标法保护。而量具公司假冒的“丹工”商标正是丹徒工具厂自行变造后的商标,自行变造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因此量具公司不构成侵权。实践中,很多公司对商标的使用比较随意,并没有按实际注册的商标使用。如果是这样,注册商标被侵权可能不受法律保护,并且该注册商标还可能被商标局撤销。而上述案件中,丹徒工具厂精心培育了一个知名商标,却因为自行改变而不受法律保护,即便是查明被侵权也无可奈何,这一教训十分惨重。

3、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由于城市改造、企业改制等原因,企业的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如有的企业注册商标时是国有企业,现改制成有限公司。由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和地址是商标注册的重要事项,发生变更必须及时向商标局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办理变更手续。特别是商标人名义的变更更有着重要的法律意义。因为法律只承认核准的商标注册人,商标所有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不仅得不到法律承认,而且还会因触犯《商标法》第44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有被撤销注册商标的可能。同理,商标注册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后也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自行改变地址的,也有被撤销注册商标的可能。

4、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自行缩小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除可能导致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注册商标外,法律上一般不予追究。但擅自扩大或者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的,不仅需承但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外,还可能导致冒充注册商标或者构成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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