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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国企业商标保护现状
  • 嘉标网   www.jiabiaow.com   2021-03-01
4.1.1 韩国企业商标保护现状

韩国位于朝鲜半岛,濒临日本,光复于 1945 年,通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 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韩国的发展和取得的骄人成绩,在世界上让人称奇。在亚洲发展速度仅次于日本,韩国在商标保护方面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为韩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实施知识产权方面,韩国大企业一向是以擅长专利申请而著称与全球的,但是在商标策略的制定和实施方面,国家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 2010 年《世界品牌 500 强》排行榜

中,韩国以 14 个世界品牌位居排行榜的前列。

韩国企业对于商标保护的重视,源于 20 世纪 80 年代韩国和美国发生的一系列的知识产权争端,这使韩国深受启发:摆脱因知识产权而引发的经济危机的重要环节就是知识产权的实施和运用。为此,韩国对企业商标保护高度重视,并在企业积极推进,因而产生了“三星”、“LG”、“SK”、“现代汽车”等世界名牌。这些公司商标也成为了世界驰名商标。韩国认为政府必须通过宣传高质量的品牌, 才能抓住机遇,提升本国特有地方产品相对于进入韩国的国外知名产品的竞争 力。为达到这一目的,1995 年,韩国颁布实施了《地方政府法》,规定地方政府必须致力于独立完善自身形象定位,提高地方品牌影响力,“品牌管理”成为了韩国企业管理和地方政府管理的核心策略;2005 年韩国政府推出地方展示集团标志系统,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这一系统进行国内商标注册,然后再进行商标国际注册,从而达到占领国际市场的目的;2006 月,韩国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地方政府品牌支持项目”内容和成果的白皮书,目的在于通过知识产权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2009 月,韩国特许厅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的战略与愿景》, 在此基础上,2009 月,直属总统的韩国国家竞争力强化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委员会与政府 13 个部门联合制订的《知识产权强国实现战略》,其中

提出了三大战略目标和 11 项战略举措。同年的下半年,韩国政府批准在国务总理办公室成立专门的企划团队,负责协调推进《韩国知识产权基本法》制订工作, 标志着该法进入了实质性推进阶段。根据时间安排,韩国政府将于 2010 年初该法提交国会审议,由于该法关乎国民的切身利益,所有相关政府部门达成一致, 预计该法在 2010 年上半年在国会通过的可能性较大。该法牵涉到了七个方面的内容,提出了重点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三个方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韩国政府采取多项措施促进知识产权的产业化,以求创造更大的市场价值。一是政府增加研发预算的同时,尤其是增加技术转让和实施的预算比例,2008 年占研发总额的 0.7%的基础上,以后逐年扩大,到 2013 年提高到 3%。二是选择


绿色、新增长动力的知识产权。在新技术产业化、纵向市场之前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充分挖掘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促进运用。

同时韩国还注重国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国外加大维权援助并重,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协会到企业协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实现了覆盖全国的工作系统。同时韩国特许厅与地方政府、警察厅等部门合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打击假冒活动。全球化的竞争,在韩国也不例外,所以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实施,韩国政府到企业也都很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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