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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转让撤回 商标转让过程中转让方要撤回怎么办
  • 嘉标网   http://www.jiabiaow.com   发布日期:2022-10-14   浏览量:193

经济节奏愈来愈快,商标转让愈来愈受大家的欢迎!以下是嘉标网为您组织的商标转让撤回 方面的内容。

商标转让撤回

1.转让人在商标转让过程中撤回该怎么办?

商标转让合同的有效性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或可撤销,转让商标是否被人民法院冻结,质押注册商标:一方欺诈、胁迫或利用危险,使另一方违反合同的真实含义,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当事人的变更请求。审查转让的商标是否为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和质押登记的商标。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冻结期和质押期内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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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标撤销转让多久?

法律分析:从目前商标转让审查时间来看,如果提交申请,并提交公证的《商标转让申请》或《商标转让协议》,商标转让约6个月,并颁发《商标转让批准证书》。提交时未提交上述公证材料的,可以相应延长批准转让时间,约8-12个月。

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后,经批准可以撤回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确认撤回意愿。转让人、受让人确认撤回的,商标局不得批准转让申请。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未确认撤回意愿的,商标局将继续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审查转让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次续展登记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上一届有效期届满后第二天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公告续展注册商标。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商标局不得批准容易造成混淆或其他不利影响的转让,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注册商标转让经批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转让过程中能单方撤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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