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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使用在商标法上具有的价值
  • 嘉标网   www.jiabiaow.com   2021-05-07

在商标法产生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发现商标使用的价值无处不在,它与商标法的产生紧密相连,决定着商标法的发展与演变。起初,智力劳动促进了著作权制度、专利制度的诞生和演进,但是却将商标长期排斥在知识产权法范畴之外, 因为普遍的共识认为商标缺乏必要的创造性。但是到了 19 世纪下半叶,法律的注意力开始从保护对象的创造性本质转移到了该对象本身的价值上,法国、英国、美国等都各自通过了他们的商标法。这是因为人们开始将商标视为“等同于某人在一封信函上的签名”,这就如同著作权和专利权所调整的对象那样,商标也体现了商标创始者的人格1,这种人格的体现正是通过商标使用获得的。商标所有人在其生产的商品或包装上使用商标,投放大量广告宣传商标及与之相关的商品,许可他人使用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等等。正是通过这样一系列的创造性劳动,才使得消费者认可其商标及与之相关的商品,也就是说,随着商标的使用,商标的价值和消费者对与相关产品的信任不断增加。

尽管商标使用在商标法上具有如此重要的价值,但是随着商标注册制度的产生,人们过多的关注于商标的“标记性权利”,而忽略了商标背后的使用价值。注册之风大行其道,未注册商标境遇尴尬,导致出现许多名存实亡的注册商标和缺乏法律保护的实际使用商标,造成了立法与司法的混乱。在商标权取得制度中, 商标权取得源于注册而非使用的观点甚为流行,出现大量商标抢注行为;在商标权撤销制度中,只要符合一种商标使用的方式即可避免被撤销的危险,而不论该种使用是否构成真正的商标使用;在商标侵权制度中,缺乏对商标使用价值的认定,没有确立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导致未经使用的商标权利人获得赔偿,实际使用人却遭受损失,明显违反公平原则。

目前,商标使用问题已经引起国内外学者的普遍重视,国外加拿大学者在其The Basic of Trade-mark Use in Canada: The Who, What, Where, When, Why and How 一文中,就商标使用的主体、内容、地点、时间、原因和方式进行了专题研究。欧洲学者Jeremy Phillips 和Ilanah Simon 以Trade Mark Use 为题主编了一部专著, 内容涉及了商标使用的概念、商标使用与商标注册、第三方使用、商标使用与侵权等。国内关于商标使用的论文分为三部分:一部分研究未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 一部分研究撤销程序中的商标使用,还有一部分研究商标侵权判定中的商标使用, 都没有将商标使用作为一个制度进行整体分析。其中文学的博士论文《商标使用与商标保护研究》主要研究了商标使用与商标保护的关系,实际上也没有将商标使用进行具体的分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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